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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宏信:调整2020年可换股债券及2021年可换股债券各自的换股价
时间:2024-01-23 02:41 阅读:
远东宏信发布公告,股东已批准公司董事局以实物分派不超过1.598亿股宏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份的方式向2024年1月3日名列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宣派及支付特别股息。
根据2020年可换股债券及2021年可换股债券各自的条款及条件,宣派及支付股息将导致对2020年可换股债券及2021年可换股债券各自的换股价作出调整。调整将自2024年1月22日起生效。
2020年可换股债券及2021年可换股债券各自的换股价将调整为每股股份6.48港元及每股股份8.35港元。
于本公告日期,2020年可换股债券及2021年可换股债券项下未偿还的本金总额分别为2.9亿美元及2.5亿美元。紧随调整后及假设2020年可换股债券及2021年可换股债券项下各自未偿还的本金额保持不变,预计于按经调整的换股价每股股份6.48港元悉数转换发行在外的2020年可换股债券后本公司可发行最多3.47亿股股份,相当于按当前换股价每股股份6.59港元计算的原有3.41亿股股份增加578.96万股股份;及于按经调整的换股价每股股份8.35港元悉数转换发行在外的2021年可换股债券后本公司可发行最多2.32亿股股份,相当于按当前换股价每股股份8.50港元计算的原有2.28亿股股份增加410.08万股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