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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油期货:交割货款可延时,规则多
时间:2025-01-16 03:39 阅读:
在特殊情形下,交易所能够延长燃料油期货的交割货款给付时间。通常,买方需在第三交割日 14:00 前于交易所交付货款并获取保税标准仓单,交易所则要在第三交割日 16:00 前向卖方支付货款。 交割结算时,买卖双方依该合约的交割结算价结算,双方交割货款按仓单标准重量结算。交易所仅对结算,买方客户货款通过买方转付,卖方客户货款通过卖方转收。 燃料油期货的交割有如下要求:1、燃料油期货合约最后前第三个收盘后,自然人客户该燃料油期货合约持仓应为 0 手。自最后前第二个起,对自然人客户的该月份持仓按交易所规定强行平仓。2、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割单位为 10 吨,交割数量必须是交割单位的整倍数。3、到期燃料油期货合约的实物交割依交割流程进行;未到期燃料油期货合约可通过期货转现货方式进行实物交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