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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所发布新一批气温指数,助力售电公司测度地区用电量波动风险
5月28日,郑州商品交易所与国家气象信息中心联合研发的第二批气温指数正式发布,指数覆盖珠三角、华北、中原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属于区域气温指数。
去年11月,郑商所与信息中心联合研发了首批试点气温指数,包括长江中下游地区53个单城市指数。截至目前,已处理底层数据30万条,发布3.2万次。据统计,首批试点指数的访问人员,主要来自保险公司、能源企业、银行和高校等单位,而访问类型上,主要集中在日均气温指数、制热指数等。
由于不同地区气温变化风险存在明显差异,因此,推出更多地区气温指数具有一定需求。郑商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一批指数包含日均气温、日制冷、月制冷等指数类型,技术沿用首批指数技术框架,依托国家级气象基础设施“天擎”“天镜”开发和运维,保障指数权威性、合规性和连续稳定性;底层数据方面,继续使用24时次高分辨率数据,能够全面精确刻画日内气温风险,符合气象服务精细化发展方向;关键参数方面,分地区差异化设置制冷、制热基准气温,更加契合我国区域气候特点和经济实际。
求实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蒋江认为,境外特别是美国的交易型气温指数均以特定城市为单位进行编制和开发,这与其核心城市单极化、城市间气温差异大等环境和条件有关。我国珠三角等城市群集聚程度更高,群内气温一致性较强,有条件编制区域气温指数,此次发布的4个区域指数及时填补了相应地区空白。同时,区域气温指数有利于扩大基础市场范围和规模,便于售电公司等企业整体测度地区制冷用电量波动风险。
招商期货研究所所长王思然表示,去年年底印发的提出要“创建高标准、精细化、多维度的中国金融气象系列指数”。此次发布的气温指数,在“高标准”方面,得到国家级团队、数据、技术、规范的有力支撑;在“精细化”方面,数据分辨率高,有利于精确衡量气温风险;在“多维度”方面,区域指数和单城市指数各有分工,前者可作为区域气温风险的“基准”,以保证风险管理效率,后者有助于形成区域内“地理升贴水”,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效果。
上述郑商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郑商所将继续以推出天气衍生品为目标,强化与气象部门协同联动,一是有序引导和培育气温指数基础市场,探索拓展指数在能源、农业等领域的应用场景。二是贴近我国气候多样性特点和实体产业需求,加强天气衍生品研究,开展气温指数期货、期权品种设计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