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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拟转让公司18.43%股份套现30亿元

时间:2024-01-09 15:08 阅读:

  新湖中宝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衢州智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5.68亿股,转让价格为1.9170元/股,转让价款合计现金人民币30.06亿元。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新湖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6.56%股份,恒兴力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实际控制人黄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8.39%股份;衢州智宝将直接持有公司18.43%股份;衢州智宝及其关联方衢州市新安财通智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合计持有公司28.54%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