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冉科技

财经资讯

因内幕交易(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敏感期内买入股票),广东证监局对刘某明没收违法所得101.7万元并罚款305.1万

时间:2026-05-22 19:41 阅读:

  当事人:刘某明,男。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我局对刘某明内幕交易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事人的要求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刘某明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刘某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情况

  2024年7月7日,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该公告内容属于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形成于2024年1月17日,公开于2024年7月7日。

  二、内幕交易情况

  刘某明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联络接触,其控制、使用“刘某明”中信证券账户,于2024年4月16日至7月1日合计买入上述公司股票362,000股,成交金额6,968,721元。刘某明买入上述公司股票与内幕信息的变化时间基本一致、买入金额占比高、亏损卖出其他股票后买入上述公司股票等,交易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正当信息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情况说明、通话记录、相关人员询问笔录、银行及证券账户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我局认为,刘某明的行为违反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刘某明及其代理人提出刘远明交易案涉股票的行为不异常、违法所得数额计算有误等陈述申辩意见。经复核,我局对刘某明的陈述申辩意见中有关扣除股息红利税部分予以采纳,对其他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没收刘某明违法所得1,016,870.61元,并处以3,050,611.83元的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直接汇交国库。具体缴款方式见本处罚决定书所附说明。同时,须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广东证监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