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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授信管理不尽职、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偿还垫款、掩盖不良资产,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被罚款90万元
时间:2026-06-30 20:00 阅读:
2026年06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因“授信管理不尽职;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偿还垫款、掩盖不良资产”,被监管部门做出“对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罚款90万元。对刘岳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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