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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转股后的股价走势,发行可转债后股价大涨

时间:2021-10-19 09:04 阅读:

  1:可转债转股后成本股价怎么计算

  转股比例=可转债票面金额/转股价格
比如某可转债票面金额为100元,转股价格为20元,则转股比例为100/20=5

  2:请教可转债转股的股价是如何确定的

  一、转股价格
转股价格是指可转换公司转换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价格,可转换公司招募公告中有约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
(一)发行可转换公司后,公司因配股、增发、送股、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的,调整转股价格,并予以公告。
(二)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在公司发行可转化时在招募说明书中事先约定,投资者应详细阅读这部分内容。基本包括:
1、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等情况当可转债发行后,发行人面向A
股股东进行了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股份合并或分拆、股份回购、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转股价将进行调整。
(1)调整公式设初始转股价为P0,每股送红股数为N,每股配股或增发新股数为K,配股价或增发新股价为A,
每股派息为D,则调整转股价P1为:送股或转增股本:
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P1=(P0+AK)÷(1+K)
上两项同时进行:
P=(P0+
Ak)/(1+n+k)

息:
P1=P0-D按上述调整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转股价格累积调整。
(2)调整手续因按规则需要调整转股价时,公司将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调整后的转股价。
2、降低转股价格条款(特别向下修正条款)
当公司A
股股票收盘价连续若干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一定比例,发行人可以将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
作为新的转股价。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例如,鞍钢转债(125898)规定,当鞍钢新轧A
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
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80%,发行人可以将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作为新的转股价。20%(含20%)
以内的修正由董事会决定,经公告后实施;修正幅度为20%以上时,由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公司董事会行使此项权力的次数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一次,修正后的转股价应不低于1999
年6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值2.08
元人民币和修正时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并不低于修正前一个月鞍钢新轧A股股票价格的平均值。
(2)修正程序因按本条第(1)款向下修正转股价时,公司将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
 

  3:可转债 转股 会导致股价下跌吗

  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在目前国内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当可转债失去转换意义,就作为一种低息,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实现转换,投资者则会获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获得股息收入。可转债具备了股票和两者的属性,结合了股票的长期增长潜力和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优势。此外,可转债比股票还有优先偿还的要求权。
投资者在投资可转债时,要充分注意以下风险:
一、可转债的投资者要承担股价波动的风险。二、利息损失风险。当股价下跌到转换价格以下时,可转债投资者被迫转为投资者。因可转债利率一般低于同等级的普通利率,所以会给投资者带来利息损失。第三、提前赎回的风险。许多可转债都规定了发行者可以在发行一段时间之后,以某一价格赎回。提前赎回限定了投资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后,强制转换了风险。
投资防略:
当股市形势看好,可转债随二级市场的价格上升到超出其原有的成本价时,投资者可以卖出可转债,直接获取收益;当股市低迷,可转债和其发行公司的股票价格双双下跌,卖出可转债或将转债变换为股票都不划算时,投资者可选择作为获取到期的固定利息。当股市由弱转强,或发行可转债的公司业绩看好时,预计公司股票价格有较大升高时,投资者可选择将按照发行公司规定的转换价格转换为股票。
与一般相比,可转换的利率是比较低的,目前发行的可转换的票面利率多在1%上下,只具有象征意义,利率的高低对可转换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从实践上看,目前的规定是可转换的利率不超过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而一般的年利率要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40%左右;从另一方面看,可转换的利率越高,说明其属性上升而股票属性下降,投资者从转股获得的收益相应下降,可能反而得不偿失。总而言之,票面利率不应是投资者关注的重点。
转股价格是所有条款的核心
可转换的转股价格越高,越有利于老股东而不利于可转债持有人;反之,转股价格越低,越有利于可转债持有人而不利于老股东。由于可转换的发行公司控制在老股东手中,所以发行人总是试图让可转换持有人接受较高的转股价格。
目前新发行可转换的二级市场价格普遍低于面值,正是这种思路的体现。阳光转债发行以后,各家发行人及承销商都接受了这样的国际化思路:可转换的转股价格要高于二级市场价格一定幅度,最好在30%以上。殊不知,简单的拿来主义势必造成严重的水土不服:与国际市场不同,国内市场股票的价格与流通盘的大小有相当大的关系,可转换全部转变为股票以后,必然造成流通盘的大幅度增加,进而必然拉低发行人的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由于可转换的转股价格在条款设计上,与转换前的二级市场价格挂钩,这样,一旦可转换的转股期开始以后,投资者就会发现,初始转股价格原来如此高高在上。这里仅仅论及流通盘的因素,更不要说可转换转股造成收益的稀释(在目前的A股市场,这几乎是必然的)、股性的呆滞、对当时指数位置的判断等等。
为了吸引投资者尽快把转换为股票,应对二级市场上股票价格的波动和利润分配等造成的股本变动,一般可转换都规定了转股价格的修正条款。为分配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等设计的调整公式虽然复杂,但这个公式一般是严密而周全的,对发行人和投资者都能够做到公平合理;关键在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一般而言,由于转股价格相对保持不变,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的走高能够给投资者带来收益,促使其积极转股,有利于发行人和投资者双方达到最初目的,所以转股价格一般不会向上调整;但是,如果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的低迷,甚至长期低于转股价格,投资者行使转股权就要出现亏损,不利于发行人达到转股的目的,也不利于投资者获取收益。所以,可转换一般都规定有向下修正条款。也就是说,在股票价格低于转股价格并且满足一定条件时,转股价格可以向下修正,直至新的转股价格对投资者有吸引力,并促使其转股。应该说,向下修正条款是对投资者的一种保护。
向下修正条款是对投资者的一种保护,也是为发债公司本身利益着想留得一条后手。之所以要向下修正,主要是担心回购潮造成公司的资金链出现紧张的问题,修正后能促进转股,也解决了公司的紧张局面。

  4:可转换进入转股期后.如果正股价明显低于转股价.转债市价与转换价哪个高.为什

  当然是转债市价高了,原因是正股价明显低于转股价时也就说明转换价肯定是低于票面面值,而很多时候转债在发行条款里面会有一个回售条款的,而这个回售条款是该转债发行多久后,该股票连续在多少个交易日内有多少个交易日低于转股价多少个百分比(这个要视乎发行条款,不同转债发行条款对于其回售条款的内容会略有不同)可以按多少元的价格进行回售(一般回售价格是在100元以上),就算未达到这个回售期,很多时候这些转债会按略高于一般市场的纯债价格对其估值。

  5:公司公布可转债发行预案公告后到正式发行期间对股价的影响

  既有正面也有负面影响,哪个影响大视发行转债规模而定。
如果转债规模大于股票规模,则考虑到未来转股对股票供给加大,因此会对股票估值产生压力,因此发行大规模转债的股票,发行公告预案后可能受到负面冲击。
如转债规模远小于股票规模,则考虑到未来转股对股票供给压力不大,同时发行方有抬高可转债转股价的动力,可能在股票市场里先行拉高股票价格。

  6:可转债上市对股价的影响?

  转了后对股价肯定是有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