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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基金注册地!这两个地方放松监管了

时间:2021-11-19 23:16 阅读:

  近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新加坡金管局”)宣布,自去年初推出可变资本公司(VCC)框架以来,新加坡已经吸引了超过400个VCC落户。VCC可以说是为新加坡投资基金定制的全新法律框架,旨在吸引更多基金选择新加坡作为注册地。

  同样,作为全球金融中心之一的香港特区,也在为吸引全球基金落户“撒钱”。香港证监会(“证监会”)与特区政府合作,今年5月开始推出为期三年的资助计划,对在香港成立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和在港上市的房地产基金报销70%专业服务费用,每间上限分别为100万和800万港元。

  新加坡:两年吸引400个VCC

  VCC架构,是新加坡为了吸引全球基金落户而特别定制的主体形式。新加坡金管局表示,VCC架构的推出,旨在推动新加坡成为全球领先的基金注册地。全球和亚太区有大量资管机构通过新加坡捕捉区域投资机遇,而新加坡也致力于发展成为成熟的泛亚洲资管中心。

  在去年初推出VCC之前,新加坡并没有针对投资基金的专门主体形式,基金只能在常规公司、有限合伙企业和信托三种形式在新加坡存在,在灵活性上远不如开曼、卢森堡等基金首选注册地。

  VCC架构允许基金经理在股份发行、分红等方面做出更为灵活的安排,同时可以在一个VCC下设立多个基金以降低成本。VCC既可以设立为独立基金,也可以采取下设多个子基金的伞型基金形式。在投资者隐私保护方面,VCC也采取了与其他主要基金注册地相同的做法,即股东名册不必公开,只需根据相关规定向公共机构披露,以满足监管和执法所需。

  去年4月,新加坡金管局又推出资助计划,对新设或注册地迁至新加坡的VCC提供相当于注册费用70%的资助,每个VCC最高15万新元(约合人民币70万元)。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0月中,已经有超过300个在新加坡设立办公室的全球或亚太区资产管理机构设立或者通过迁册方式设立了超过400个VCC。

  香港:持续放宽监管限制

  相似地,香港特区早在2018年就为吸引基金在港注册推出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制度,希望增强香港作为全球资产和财富管理中心以及基金首选注册地的竞争力。

  一位熟悉基金相关法律的人士解释指,过去开放式投资基金只能以单位信托形式在香港成立,虽然这种方式在普通法下已经被广泛接受,但是过去几十年很多适用普通法的地区都已经有了新的发展,香港在推出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制度前在监管制度层面相对落后。

  证监会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的12个月内,共有10家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在港注册,包括首家非上市公众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此外,证监会还批准设立了数个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子基金,包括5只认可ETF。去年,资产管理及基金顾问业务净资金流入约1.38万亿港元,整体规模同比增长20%至逾24万亿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