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
怎样去掉股东身份,公司去掉一个股东
1:作为公司的股东非法人怎么注销自己的股东身份
转让股权
然后单位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名册
最后单位拿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章程修正案去工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
主要是单位修改股东名册和章程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2:我想把名字从公司股东去掉,应该怎么办
经另一个股东同意,你把20%股权转让你想要的人,去工商部门转让给他就可以了,要所有的股东去现场签名确认,转让后你就与这个公司没有关系了。
3:公司用自己名字注册公司,成为公司股东!没投资怎样撤销股东身份
1,可以把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
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之间可以互相转让股权。
2,可以把股权转让给股东之外的人。
这时候,其他股东拥有优先购买权。
3,如果股东出现以下几种情况:1),公司连续5年不分利润,而公司连续5年盈利,在第5年不分利润的股东会上投反对票的股东。2),公司发生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营业期限到期,反对延期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那么如果你担任显名股东,而你没有出资,只是代别人持股。当实际股东没有缴资完全,显名股东是由连带责任的,即你有义务为你代的那个隐名股东出资。
其他的,只要你能证明你只是显名股东,是没什么问题的。
4:怎样撤销股东资格
董事会投票都给你
5:我是公司法人 想清理一个股东出去 如何处理
首先你要清楚你为什么清理这个股东出去,原因有了可以直接很明了的告诉他,毕竟和你一起开公司,相信都是比较不错的关系的,不在一起合作也没有必要把关系搞的很僵。应该做到补偿或者协议中写到的赔偿等等要做到为。如果这个股东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了你公司的正常运营,那么这个时候你就必须得有壮士断腕的勇气,哪怕这个公司不做,重新成立新公司,也不能够让这样的人存在在公司。
6:公司股东如何退出公司
一、一般情况 (一)股权转让 股东可以把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这只要在双方之间达成协议即可。股东也可以把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这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情况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此种方式的关键在于寻找受让方,如果没有人愿意受让该股权,或者就股权转让价格不能达成一致,那么,也难以进行下去。而优点是只要有关各方达成一致,随后就是一些程序性的手续,简单易行。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第72条第4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说明,股东可以在章程中对股权转让做出不同的规定,可以严于公司法的规定,如为了防止被其他人恶意收购而规定禁止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也可以松于公司法的规定,如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等等。不同的规定也会给股东的股权转让造成影响。 (二)先减资,再做股权转让 如果没有受让方愿意另外支付对价来接受该转让的股权,而其他股东又同意该股东撤回投资款项,那么可以采取变通的方式。首先,公司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手续,即减少的数额为将该股东投资款额;然后,该股东再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可以通过减资决议的股东人数,那么这种方式的关键在于要征得这些人数的股东的同意。优点是其他股东在不必另行支付价款的情况下,而该股东又可以收回投资款。但是,在要经历减资和股权转让两项程序,比较麻烦。 二、特殊情况 (一)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除股权转让外,特殊情况下,股东还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权。根据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请求收购的股东必须是投反对票的股东,并且要符合上述三种特殊的情况。而对于收购的“合理价格”,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我们认为,应当根据公司当时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来确定。 (二)解散解散也是股东退出公司经营的一种方式,但是,股东退出时能够获得多少价款要视清算情况而定。根据公司法181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这里第(5)项是解散中的特殊情况,即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股东可以提起僵局诉讼。根据公司法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综上,股权转让的方式关键在于寻找到合适的受让人,而另外几种方式则要在特定的情况下才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