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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发布人身险购买避坑指南
总体来看,今年最新版的负面清单共包含82项内容,在产品条款表述、产品责任设计、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产品报送管理四个方面对人身险产品做了新的规定。其中,今年还新增了9项内容,包括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关于不保证续保的表述不符合监管规定,存在销售误导隐患,以及部分新冠隔离险扰乱市场秩序等多个人身险领域的突出问题。
此前,不少短期人身险产品通过“保证续保”条款,用短险长做误导消费者。2021年,银保监会下发《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短期健康保险不得保证续保,不得使用“自动续保”“承诺续保”“终身限额”等易与长期健康保险混淆的词句。
新增的负面清单的第16、17条还指出了医疗健康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例如,“医疗保险产品条款中约定保险期间/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公司如未收到不续保申请,则视同续保,侵害消费者选择权;还有保险条款表述前后不一,阅读指引中案例演示的保障内容与实际条款约定不一致,存在误导销售隐患。
此外,负面清单还指出,部分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产品设计异化,无风险保额或保险金额低于保费,严重偏离保险保障属性;医疗保险费率厘定年龄区间跨度过大,存在不公平定价风险;健康保险产品犹豫期设置过短、等待期设置过长、等待期未以突出的方式让消费者了解等;医疗保险条款混淆“恶性肿瘤”和“恶性肿瘤-重度”概念。
负面清单第41条至43条还指出,在产品责任设定方面,银保监会指出,部分产品增额终身寿险的保额递增比例超过定价利率,还有的产品减保比例设计不合理;加保设计存在变相突破定价利率风险,还有产品责任中包含满期金累积生息责任,存在严重风险隐患。
2022年1月,银保监会就曾通报海保人寿、和泰人寿、横琴人寿、华贵人寿、信美相互人寿、小康人寿等6家公司报送的11款增额终身寿险增额利率超过3.5%,易与产品定价利率混淆,存在噱头营销风险。
据悉,早在2018年,银保监会就开始发布人身险产品开发设计负面清单,要求保险公司对照负面清单进行自查整改,随后逐年对清单内容进行更新。银保监会曾要求,人身险公司应当在日常产品开发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监管规制、“负面清单”等监管要求,认真做好产品开发、销售、回溯等全流程管理,切实承担产品管理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经营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