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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法院探索“社工+志愿者”机制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从2013年开始,为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东莞中院引入司法社工,深化“社工+志愿者”结对帮扶工作,深入推进“防治校园欺凌”专项行动,用法治呵护成长、促进新生,帮助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孩子顺利回归社会。
问等,既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又使司法诉讼更为顺畅。叶颖认为,司法社工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具有一定的优势。
16岁的小刚家境优渥,却因为盗窃被提起公诉。他对审判带有强烈的抵触情绪,不配合诉讼,也拒绝父母探望。
司法社工小刚9岁时父母离异,父亲后来又再婚了,母亲是个忙于事业的女强人,也疏于照顾他。他性格倔强,和母亲关系紧张,发生几次争吵后离家出走。
对于小刚的经历,司法社工首先表达了同情和理解,再进一步讲解法律,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在审判过程中,司法社工一路陪同,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告诉小刚有什么诉讼权利,并给予专业的心理调适服务。经过多次沟通,小刚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法官结合小刚的认罪情况,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叶颖介绍说,司法社工对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作用,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庭前调查评估;二是作为合适成年人陪同未成年人参与诉讼;三是判决后跟踪反馈进行帮教;四是诉讼指引,解释有关司法程序,让未成年人以积极的心态正视诉讼;五是预防犯罪,配合法院进行送法进学校等普法宣传活动。
陈婉筠认为,司法社工以“中立者”的角色,可以在社会调查及帮教时,发现和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长及心理问题,有助于法官全面了解案情。
未成年人小伟是一起团伙作案的被告,他的主观恶性不大,法官依法给予轻判,在看守所服刑。社工介入案件,了解到小伟的父母忙于工作,日常很少和小伟进行情感交流。小伟初中毕业后闲在家中,结交了不良朋友,为了“义气”跟随朋友参与抢劫,全程实际上只是站在旁边。
服务小伟的社工大学毕业不久,年龄和小伟相近。几次沟通之后,小伟便吐露了自己的想法,表示很想继续读书,但他学习成绩不好,怕父母不支持他,所以从未和父母说起过。
于是,社工引导小伟在看守所做好规划,向小伟介绍了有关职业教育的信息,并询问小伟对哪些学科感兴趣、将来想做什么工作等。根据小伟的意愿,社工和小伟的母亲咨询了多所学校,终于找到一所职业学校。几个月后,小伟走出看守所,顺利进入学校就读。
陈婉筠介绍说,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判决后,社工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延伸帮教。对判处刑罚的未成年人,社工会了解其改造服刑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教,协助其做好回归社会的准备。法院和社工共同努力,最终目的是让每个曾走入歧途的孩子都能获得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