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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平台被立案后员工被退缴工资,能不能用投资

时间:2021-02-07 08:21 阅读:

  可以说大部分网贷平台的员工身兼两种角色,一种是作为员工,自己从事或者协助网贷平台进行非法集资诈骗,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违法行为。一种是作为受害投资者,也向平台进行了一定的投资。但是法律方面是将角色进行区分的,不会因为同一人兼了两种角色而将所有的事情也混为一谈。

  网贷平台的员工作为受害投资人,也可以在公安机关进行有效的登记工作。未来待平台的剩余资产查明,并且追缴后,法院进行按照一定比例分发给所有投资者时,可以拿回部分投资款。此时他同其他的受害人一样的身份,得到同等的待遇。

  但是当网贷平台的员工作为加害者角色,那么自然也要承担自己的刑事责任和附加的经济处罚。该坐牢的也得去坐牢,同时应该予以经济处罚的,也得并处罚金。其中最轻微的处罚那就是退缴在公司工作期间得到的工资,奖金提成及其他收入。.因为这一切收入所得的本质来源于投资者的受骗资金,所以必须得退还出来。

  那么如此之一分析,所有人都能看清楚,不可能用自己在平台的投资进行对冲的。这就是我们民间所说的一码归一码,一件事一件事的处理。该退赔的要退先退赔,后续该发放的投资款等待后续统一公告。

  当然也有网贷平台的员工不想进行收入退赔,那么很有可能就将被检察机关起诉,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进行判决处罚,那么最终的结果就是钱还得一分不少的退出来,同时还要去坐牢。所以主动一些也是一件好事情。

  最近看过一些原网贷平台的员工回忆,在网贷平台暴雷之后的遭遇。一般来说除了自己的钱在里面投资,亲戚朋友的钱也都在其中。平台出事之后,不但因为退赔收入而遭遇经济困难,真正的最大的伤害是来自于自己的朋友圈,亲戚圈全部反目成仇了。

  除了一些个别新员工和后勤员工之外,其实大部分网贷平台的员工在做过一段时间之内,都会有或多或少的对公司的怀疑。那么此时还不赶快退出来,如果继续在公司工作,最后遭受这样的结局,那也只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咎由自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