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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股权转让,如何认定股权转让无效

时间:2021-09-23 12:08 阅读:

  1:伪造股权转让协议属于犯罪吗

  伪造股权转让协议构成了罪。
(一)立法依据
1、《中华人民刑法》第266条:“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补充:
个人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个人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达到以上数额,又具有以下情节的,酌情从严惩处: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的;
(2)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的;
(4)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
罪量刑标准之加重处罚情形:
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一)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的财物,致使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曾因受过刑事处罚的;
(八)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九)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对于伪造股权转让协议这样的行为,是构成犯罪的,股权转让是会直接的影响到公司和企业的发展的,所以伪造股权转让协议,不仅会影响到相关公司和企业的发展,还会让很多人的利益受损,如果我们遇到了这样的伪造行为,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进行维权。

  2:有关股权转让的虚假工商变更登记该怎么处理

  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工商部门撤销股权变更登记。

  3:新老股东股权转让时都早已的虚假转让工商变更有效吗?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如章程没有特殊约定,股东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
如果老股东了,则应该由其继承人享有股东资格,股权转让也应有其继承人进行。
所以,你的虚假股权转让可以通过证据推翻。

  4: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股权变更登记的怎么办

  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在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审理公司登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第一条中指出“以虚假材料获取公司登记的问题”,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登记错误的,登记机关可以在诉讼中依法予以更正。
冒名登记的行为,既扰乱了商事登记秩序,也侵害了被冒用人的合法权益,使被冒用人承担了巨大的信用和法律风险,危害较大。这两个案例中,厦门市工商局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进行顶格处罚,符合“过罚相当”的原则,是正确的。
实践中,个别公司在经营不善的情况下,为逃避债务,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身份信息,将股东或经营管理人员变更为他人,企图为真实股东或经营管理人员规避《公司法》《破产法》等法律上的出资、违规赔偿及清算等责任。相关案件显示,在公司通过虚假登记将股东及高管变更为他人的情况下,虽然在实质上难以摆脱最终的责任追究,但在众多程序上往往给创造债权人制造障碍和麻烦,而且使被冒名人陷入巨大的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空间中,需要为洗清被强加的责任付出相当大的成本。
结合这两个案例看,当事人的行为迅速给不知情的被冒名人造成了折腾
损害,这种损害表现在银行信用的降低、所任职公司纳税诚信的降低及其他工作生活中的困扰。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违法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因而对当事人进行从重处罚是正确的。
两起案件对类似案件的处理有示范意义。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被冒用人投诉时,为避免被冒用人利益损害的扩大,应及时进行核实,依法从重从快处理。

  5: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是什么,股权转让的材料

  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应当禁止的股权转让行为
《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投资人在受让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时,必须对拟出让股权的相关情况了解清楚。

  6:公司股权变更流程及资料

  股权变更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