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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基础理论]外资金融机构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规定
时间:2024-06-14 10:52 阅读:
外资金融机构是指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包括外资银行及其分行、合资银行、合资财务公司、外资财务公司等。这些机构可以在中国境内开展各种金融业务。
设立条件:申请设立外资金融机构的外国金融机构,其总资产须达到一定的规模,其所在国须有严格的金融监管,并且在华设立代表机构达二年以上。
机构类型:现阶段已在中国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主要有外资银行、外资财务公司和外资保险公司等。
业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资金融机构可以从事包括公众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等在内的多项金融业务。
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金融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们不仅为中国经济带来了大量的外资,还为中国企业和居民提供了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此外,外资金融机构的引入也促进了中国金融业的改革和发展,提高了中国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