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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9家银行用互联网平台吸收存款约5500亿元

时间:2021-09-07 15:08 阅读:

  近日,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1》,从宏观经济运行、金融业稳健性评估以及构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体系等三个维度,合计17个专题,对国内外金融体系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了讨论并进行未来展望。全球经济因受到新冠疫情的冲击走向衰退。而中国金融系统在这样的环境下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全力支持稳企业保就业,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取得了6项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

  报告中单独提到“规范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存款”的问题,并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存款业务的开展情况、主要问题和监管应对等三个方面进行探讨。报告中显示,据初步统计,截至2020年末,约89家银行(其中84家为中小银行)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吸收的存款余额约5500亿元,较2019年末增长127%,其中,央行评级8级以上的高风险银行吸收存款余额占比近50%。某家高风险银行70%的存款为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吸收的异地存款,而其同业融资占总负债比重从2019年末的30%下降至3.2%。

  2021年9月3日,央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1》。该报告从宏观经济运行情况、金融业稳健性评估、构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体系等三个方面,共计17个专题,对国内外金融体系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讨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统筹指挥下,金融系统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全力支持稳企业保就业,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以下6项重要阶段性成果。

  一是宏观杠杆率持续过快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2017—2019年,宏观杠杆率总体稳定在250%左右,为应对疫情加大逆周期调节赢得了空间。2020年,在疫情的冲击下GDP名义增速放缓、宏观对冲力度加大,宏观杠杆率阶段性上升,预计将逐步回到基本稳定的轨道。

  二是各类高风险机构得到了有序处置。依法果断接管包商银行,在最大限度保护存款人和客户合法权益的同时,坚决打破刚性兑付,严肃了市场纪律。锦州银行财务重组、增资扩股工作完成,经营转向正轨。顺利接管“明天系”旗下9家金融机构,维持基本金融服务不中断,有序推进清产核资和改革重组工作。华信集团风险处置主要工作基本完成,安邦集团风险处置进入尾声。

  五是金融秩序得到全面清理整顿。在营P2P网贷机构全部停业,非法集资、跨境赌博及地下钱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得到有力遏制,私募基金、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等风险化解取得积极进展,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监管得到加强。

  六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制度建设有力推进。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出台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统筹金融基础设施监管。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建设和机构设置,发挥存款保险早期纠正和风险处置平台作用。制定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推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我国防控疫情输入压力依然较大,经济恢复不均衡、基础不牢固。同时,金融风险仍然点多面广,区域性金融风险隐患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加大,个别中小银行风险较为突出。其中,第三方互联网存款业务增加了中小银行的流动性隐患。

  据悉,银行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销售存款产品,平台提供存款产品的信息展示和购买接口,不改变客户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通常平台会展示银行名称、产品期限、起存金额、存款利率、计息规则等信息,突出显示“50万元内100%赔付”、“本息保障”等

  在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存款的开展情况方面,报告显示,平台存款产品均为个人定期存款,以5年期存款产品为主(占比63%),利率普遍较高,年利率最高4.875%,已达到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要求的上限。近半数产品起存金额仅50元,购买流程简便快捷,客户通过在平台开立的Ⅱ类银行电子账户即可完成存款产品购买,并可随时提前支取。平台不对个人客户收费,对合作银行根据日均存款余额的0.2%至0.5%收取导流费。

  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存款规模增长迅速,其合作银行主要为中小银行,多家高风险银行大规模吸收异地存款。据初步统计,截至2020年末,约89家银行(其中84家为中小银行)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吸收的存款余额约5500亿元,较2019年末增长127%,其中,央行评级8级以上的高风险银行吸收存款余额占比近50%。某家高风险银行70%的存款为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吸收的异地存款,而其同业融资占总负债比重从2019年末的30%下降至3.2%。

  其一,违规开展代办储蓄业务。平台不仅集中展示多家银行的存款产品信息,还为客户提供了产品购买接口,进一步掌握了存款产品的运营、数据和客户权限。强势平台甚至限制客户在银行自有渠道(如手机银行APP、网上银行等)对相关产品进行查询和存取,客户只能通过平台操作。这种模式下,平台事实上未经批准开展了代办储蓄业务,违反了《储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其二,地方法人银行突破经营的区域限制。借助大平台品牌和流量优势,地方法人银行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在全国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偏离了服务当地的经营定位,与其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不匹配。银行和平台没有利用现有技术手段识别客户与银行经营区域的匹配性,为逃避监管,甚至刻意屏蔽部分监管力度大的重点地区。

  其三,扰乱存款市场秩序。一些平台对存款产品按利率从高到低排序展示,加剧了银行竞价揽储的行为,推升银行资金成本。部分银行为了吸引客户,甚至通过缩短付息周期、提供现金奖励或发放购物券等方式变相提高存款产品利率,突破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要求。

  其四,增加了中小银行流动性隐患。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存款具有开放性、利率敏感性高、异地客户为主、客户粘性低等特征,稳定性远低于线下存款,导致流动性匹配率、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和核心负债比例等流动性指标高估,不能充分反映银行的风险状况。此外,声誉风险的影响也被强化,一旦银行或平台出现负面舆情,极易导致“存款搬家”。

  2021年1月,银保监会、央行印发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叫停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开展的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不得再新增业务,存量业务到期后自然结清。目前,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存款产品已经下架。

  而为了限制地方法人银行盲目扩张,督促其回归服务当地的经营定位,2021年2月,央行明确地方法人银行不得以各种渠道异地揽存,存量业务到期后自然结清。从2021年第一季度起,地方法人银行吸收异地存款情况纳入宏观审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