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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杆炒股平台:东莞宅地竞买调控升级:严查购地资金

时间:2021-09-14 10:17 阅读:

  9月9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金融工作局、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住宅用地竞买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竞买申请人开发资质、确定竞得人规则、购地资格审查、购地资金来源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明确,旨在通过严格购地主体资格审查、强化购地资金来源审查等措施,健全东莞住宅用地市场准入机制、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制度,进一步维护东莞土地交易市场秩序。

  《通知》指出,竞买申请人应具备房地产暂定或以上开发资质,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企业联合体参加竞买的,具备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对于重点区域、市场关注度高、建筑品质要求较高的地块,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另行明确资质等级要求。

  其中,同一竞买申请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宗住宅用地(含商住用地)。购地资金须为合规自有资金,在网上申请阶段,竞买人要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前上传相应的资质证书及承诺函。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明确了竞买人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惩罚措施。竞买人提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不符合要求的,或同一竞买申请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宗住宅用地(含商住用地)的,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人一年内不得参加东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竞买人未能通过购地资金审查的,取消竞得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活动,并视违约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罚。

  此外,该《通知》对确定竞得人的规则也予以了明确,即网上报价未达到上限的,实行价高者得;网上报价达到上限后,采用终次报价方式确定竞得人。而确定竞得人后则实行“中标必查”,由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竞得人是否符合该通知规定的各竞买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审查不通过的,终止交易,重新组织出让。

  购地资金审查方面,实行“先承诺、成交后再审查”,由竞得人先自行委托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查,形成《土地购置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资金审计报告等核查资料,于网上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竞得人提交的资料进行核查,未发现问题的予以审核通过;发现问题的,将相关资料及核查意见提交给市金融工作局会同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保监分局进一步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