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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保险业预计承担损失124.32亿
近年来,随着疫情流行、气候变化、人类活动的深刻影响,自然灾害呈现多发、频发、高发态势。巨灾保险作为防范化解各类灾害风险的市场化机制,在管理风险、经济补偿和撬动资源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也是保险业惠民惠农的重要举措之一。
回顾近几年的自然灾害,2012年北京“7.21”特大暴雨,保险业累计赔付16.2亿元,占直接经济损失的13.9%;2013年“菲特”台风,保险业累计赔付超64亿元,占直接经济损失的10%以上;此次河南强降雨,保险业预计赔付超124亿元,占直接经济损失的比例超过了11%。
可以说,保险在灾后经济补偿和恢复重建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通过此次河南暴雨,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巨灾保险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巨灾保险产品不够丰富,针对台风、洪水、强降雨造成的城市内涝等多灾因的保险保障还不够完善;多层次的风险分散渠道尚未建立,行业风险管理能力有待提升;保险意识欠缺,家财险等险种覆盖面不高,巨灾保险在巨灾风险管理体系中的作用发挥还不充分。
四是全面保障。继续提高巨灾保险承保能力,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多层次风险分散机制,创新丰富多灾因巨灾保险产品,提升宣传销售力度和理赔服务质量,提高保障能力,进一步发挥保险防灾减灾作用,切实提高整个社会抗击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水平。
9月10日,银保监会召开的进一步推动保险业参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座谈会指出,近年来,银保监会立足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大局,持续加强自然灾害金融服务政策引领,推动地震巨灾保险试点成效初显,不断巩固农险高质量发展基础,统筹做好洪涝等灾害保险应对,支持探索参与灾害管理新模式,积极为我国自然灾害防治贡献力量。自风险普查工作开展以来,银保监会一直高度重视、积极研究推进落实举措,保险业参与风险普查顶层协作机制更加完善,“上下联动、左右协作”普查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各项常态化工作稳步推进,保险业参与风险普查取得初步成效。根据会议要求,保险业要进一步担当作为,高质量配合各级普查办完成普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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