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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追溯到自然人
申办企业icp许可证中,涉及公司股权结构图,要一直追溯到自然人或国有控股.
主要是需要从贵公司股东开始,向上追溯任何一级股东信息,一直追溯到自然人或国有资本。
,不能出现有外资的情况,每一级股东资金占比要标明。
什么是股东人
从一般意义上说,股东是指向公司出资并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但由于公司的类型不同以及取得股权的方式不同,对股东的含义可作不同的表述。按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指在公司成立时向公司投入资金或在公司存续期间依法继受取得股权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就是在公司成立时或在公司成立后合法取得公司股份并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是相对法人股东而言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在他进行公司的投资以后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册,进行公司股权登记,就成为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股东是股份制企业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编辑本段自然人股东与法人股东的区别
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领取股红等, 法人股东是一个组织,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其权利义务的行使承担,需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方式为派出股东代表,凭授权委托手续代表其完成,后果由组织承担
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有什么区别
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的区别。简单说就是有没有参与公司管理的能力之分
股东人数计算要追溯到自然人吗
你好!
没法追溯到自然人。通常情况下是“股东个数”,如果要人数,法人股东也只能算一个。
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增加股东需要什么手续公司名称需要变更吗
需要经过审批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注册登记。登记程序请参阅:外商收购内资企业需要经过审批部门(外经贸委)审批后方可登记。其收购程序基本依照内资企业股权转让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程序办理。
外商投资股份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办理机构:
市局外资企业注册处。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线 楼注册大厅电线
办理时限:(设立 )
自申请登记注册提交的有关文件、证件收件后 5 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
办理时限:(变更)
自申请变更登记提交的有关文件、证件收件后 5 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变更登记或不予核准变更登记的决定。
办理时限:(注销)
自申请注销登记提交的有关文件、证件收件后 5 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注销登记或不予核准注销登记的决定。
申办资格:(设立)
1 、 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 、 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3 、 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和从业人员;
4 、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5 、 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6 、 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申办资格:(变更)
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外资企业注册处登记注册的,已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外合资股份公司注册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需到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外资企业注册处办理相关登记注册事项变更登记。
申办资格:(注销)
外商投资股份企业应当自经营期满之日起或者终止营业之日、批准证书自动失效之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申办手续:(设立)
( 1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 2 )商务部的批复复印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 3 )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 4 )公司章程以及批准证书副本(一);
( 5 )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 6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 7 )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 8 )载明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
证明;
( 9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 10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11 )公司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证复印件);
( 12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申办手续:(变更)
1 、名称变更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股东大会决议;
( 4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5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2 、住所变更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股东大会决议;
( 4 )住所使用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证复印件);
( 5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3 、经营范围变更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股东大会决议;
( 4 )批准证书副本(一);
( 5 )合同、章程修改文本及批复复印件;
( 6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4 、注册资本变更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股东大会决议;
( 4 )批准证书副本(一);
( 5 )章程修改文本及批复复印件;
( 6 )注册资金减少的需提交三次公告的文件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
( 7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 8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5 、法定代表人变更
( 1 )原任或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董事会决议;
( 4 )股东大会决议;
( 5 )法定代表人任免职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6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6 、营业期限变更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股东大会决议;
( 4 )批准证书副本(一);
( 5 )章程修改文本及批复复印件;
( 6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7 、股权转让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3 )股东大会决议;
( 4 )批准证书副本(一);
( 5 )章程修改文本及批复复印件;
( 6 )股权转让协议书;
( 7 )新的投资方开业证明和银行资信证明;
( 8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8 、内资转外资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批准证书副本(一);
( 3 )章程修改文本及批复复印件;
( 4 )股权转让协议书;
( 5 )新的投资方开业证明和银行资信证明;
( 6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9 、外资转内资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 3 )董事会的决议;
( 4 )批复复印件;
( 5 )股权转让协议;
( 6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10 、章程变更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 股东大会决议;
(3) 审批机关批复复印件;
(4) 章程的修改文本;
(5)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11 、董事、监事、经理备案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
( 4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注:①相关文件如用外文书写,须提交由翻译公司或代理公司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②相关文件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交授权书。
③上述文件如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须提交原件;上述文件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申办手续:(注销)
1 、 股东大会决议;
2 、由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
3 、 审批部门关于企业注销的批复(经营期限已到的除外)复印件;
4 、 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5 、 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6 、 清算小组提供的并经股东会认可的清算(包括股东会、或清算小组委托会计法律机构的清算审计报告)报告原件;
7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企业公章 。
注:①相关文件如用外文书写,须提交由翻译公司或代理公司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②相关文件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交授权书。
③上述文件如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须提交原件;上述文件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办理程序:(设立)
收件-受理-决定-发照
办理程序:(变更)
收件-受理-决定-发照
办理程序:(注销)
收件-受理-决定-准予注销
办理依据:(设立)
《中华人民公司法》( 1999 年 12 月 25 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九届十三次会议修正);
《中华人民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1994 年 6 月 24 日 国务院令第 156 号发布)
《中华人民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2001 年 3 月 15 日 国家主席令第 48 号公布);
《中华人民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1983 年 9 月 20 日 国务院发布, 1986 年 1 月 15 日 、 1987 年 12 月 21 日 国务院修订、 2001 年 7 月 22 日 国务院令第 311 号发布);
《中华人民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1988 年 4 月 13 日 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通过, 2000 年 10 月 31 日 国家主席令第 40 号公布);
《中华人民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1995 年 9 月 4 日 外经部第 6 号令发布);
《中华人民外资企业法》( 1986 年 4 月 12 日 全国人大六届四次会议通过, 2000 年 10 月 31 日 国家主席令第 41 号公布);
《中华人民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1990 年 10 月 28 日 国务院批准, 2001 年 4 月 12 日 国务院令第 301 号发布);
《中华人民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1988 年 6 月 3 日 国务院 第 1 号令);
《中华人民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1988 年 11 月 3 日 国家工商局第 1 号令, 2000 年 12 月 1 日 国家工商局令第 96 号修订)。
办理依据:(变更)
《中华人民公司法》( 1999 年 12 月 25 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九届十三次会议修正);
《中华人民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1994 年 6 月 24 日 国务院令第 156 号发布)
《中华人民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2001 年 3 月 15 日 国家主席令第 48 号公布);
《中华人民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1983 年 9 月 20 日 国务院发布, 1986 年 1 月 15 日 、 1987 年 12 月 21 日 国务院修订、 2001 年 7 月 22 日 国务院令第 311 号发布);
《中华人民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1988 年 4 月 13 日 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通过, 2000 年 10 月 31 日 国家主席令第 40 号公布);
《中华人民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1995 年 9 月 4 日 外经部第 6 号令发布);
《中华人民外资企业法》( 1986 年 4 月 12 日 全国人大六届四次会议通过, 2000 年 10 月 31 日 国家主席令第 41 号公布);
《中华人民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1990 年 10 月 28 日 国务院批准, 2001 年 4 月 12 日 国务院令第 301 号发布);
《中华人民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1988 年 6 月 3 日 国务院 第 1 号令);
《中华人民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1988 年 11 月 3 日 国家工商局第 1 号令, 2000 年 12 月 1 日 国家工商局令第 96 号修订)。
办理依据:(注销)
《中华人民公司法》( 1999 年 12 月 25 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九届十三次会议修正);
《中华人民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1994 年 6 月 24 日 国务院令第 156 号发布)
《中华人民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2001 年 3 月 15 日 国家主席令第 48 号公布);
《中华人民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1983 年 9 月 20 日 国务院发布, 1986 年 1 月 15 日 、 1987 年 12 月 21 日 国务院修订、 2001 年 7 月 22 日 国务院令第 311 号发布);
《中华人民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1988 年 4 月 13 日 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通过, 2000 年 10 月 31 日 国家主席令第 40 号公布);
《中华人民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1995 年 9 月 4 日 外经部第 6 号令发布);
《中华人民外资企业法》( 1986 年 4 月 12 日 全国人大六届四次会议通过, 2000 年 10 月 31 日 国家主席令第 41 号公布);
《中华人民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1990 年 10 月 28 日 国务院批准, 2001 年 4 月 12 日 国务院令第 301 号发布);
《中华人民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1988 年 6 月 3 日 国务院 第 1 号令);
《中华人民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1988 年 11 月 3 日 国家工商局第 1 号令, 2000 年 12 月 1 日 国家工商局令第 96 号修订)。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 1996 年 6 月 15 日 国务院批准 1996 年 7 月 9 日 外经贸部令第 2 号发布)
前十流通股东都是自然人意味者什么
一般来说,十大股东中自然人多,意味着大户对该股票强烈看好。自然人因为是用自己的钱投资,所以他们选择投资标的,远比机构用心的多(机构损失的是客户和投资者的钱,甚至可以拿来和其他人做内幕交易),所以大股东自然人多的股票,往往会走出较好的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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