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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四个一”纵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时间:2022-11-18 07:25 阅读:

  宿迁市宿豫区严格落实省、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要求,以“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深入推进“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新模式,加快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聚焦“一支队伍”,建强执法体系。在区级层面,聚焦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将分散在各个机构的执法职能和机构编制资源全部进行整合,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在乡镇层面,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不少于6名行政执法资格人员+N名执法辅助人员”标准组建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切实构建起“区乡协同、监管有力”的执法监督体系。

  编制“一张清单”,推进重心下移。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统筹谋划、联动推进,结合基层“三整合”改革,经省政府批复,将城乡规划、市容环卫、城市绿化、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71项行政处罚类事项赋予乡镇。在此基础上,深层次、全方位对法规法规明确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系统梳理,印发《宿豫区乡镇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对权力事项名称、编码、类型、法律依据等进行规范完善,实现“执法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建好“一个中枢”,创新执法机制。将综合执法作为重点项目纳入“1+4”一体化平台建设,推动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10个领域专业执法队伍和所有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及608名基层网格员纳入平台统筹管理。完善执法人员、执法对象、执法事项等执法信息库,汇聚各条线的执法案件数据,开展综合执法事项联动指挥、交办案件督办等工作。

  建立“一套制度”,夯实工作保障。重点聚焦乡镇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和规范化建设,先后多次组织开展专项培训班,出台《关于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和行业主管协调配合的实施意见》《宿豫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宿豫区联动执法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镇呼区应”联动机制。宿豫区各乡镇依法依规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已依法办结各类行政处罚案件200余件,有效提升了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