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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聚力打造“生态城建”
今年以来,姜堰区坚持绿色生态发展理念,以创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为抓手,多措并举,深入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全力推进城市生态建设迈上新台阶。全区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为100%,共13个项目49.77万平方米获取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新增绿色建筑71.12万平方米。
政策引路,源头把关。下发《关于加强新建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将绿色建筑审查备案工作作为审查前置条件之一,从而形成绿色方案设计审查、全过程跟踪监管、绿色建筑专项验收等闭环式管理。严格贯彻执行《住宅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新标准,在确保绿色建筑占比100%的基础上,大力推动高品质、超低近零能耗建筑及运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对新建国有资金投资及大型公共建筑,严格按国标一星级绿色建筑以上标准设计并施工,贯彻落实公共建筑用能监测管理,并对公共建筑要求设计分项计量设施上传至市能耗监测平台。
过程控制,强化监管。充分推动制度化、信息化监管模式,狠抓绿色建筑建设过程各个重要节点、环节管理,派驻项目施工现场监管人员,对所有新开工民用建筑项目采取拟定监管计划、发放监管告知等方式,对项目四方主体当面宣传绿建全过程监管流程及重点必查质量控制点内容和方式,从项目开工进场至绿建专项验收形成一条龙式监管,促使每一个项目绿色建筑措施均能落实到位。多部门合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根据各部门职责,每年两次对在建民用建筑联合开展节能专项检查,进一步促进全区绿色建筑稳步推进。
多方着力,保驾护航。把好节能原材料进场关,严格按照《姜堰区建设工程材料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对节能材料特别是具备重要使用功能的原材料的监管,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根据登记信息对现场材料进行抽查,对不符合登记信息的原材料坚决予以退场,避免因材料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大力推进绿色建材产品应用,加强节能产品动态管理,及时淘汰和限制落后技术产品,为新技术应用提供保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每一个项目现场特别是在销售部进行节能公示的项目,从张贴起至节能验收结束,全程核对查实,确保公示内容与设计文件相符,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