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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还是补税?抓紧办!2021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明日截止

时间:2022-06-29 18:39 阅读:

  今年税务部门推出了预约办税的新举措,即3月1日至15日期间,有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提前预约办理。3月16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即可登录个人所得税或网页端办理汇算申报。

  自2020年开始,每年3月1日,就进入个税汇算清缴季节。需要注意的是,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只要纳税人预缴税额大于纳税年度应纳税额,就可以依法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纳税人在申报表的相应栏次勾选“申请退税”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后,即完成了申请程序。税务机关和国库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后即可办理退税,退税款直达纳税人银行账户。申请退税的纳税人需要准确填写身份信息资料和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

  其中,对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年度中间被预扣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推送服务提示、提供简易申报表预填服务,纳税人只需确认已预缴税额、填写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即可通过网络实现快捷申请退税;纳税人对预填服务中的数据有疑问的,也可以选择标准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税务机关提供了多种便捷渠道,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等方式缴纳应补税款。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要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今年除了提供年度汇算初期“预约办税”服务,还进一步巩固“首违不罚”制度,明确继续实行年度汇算“首违不罚”规定。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此外,今年还明确年度汇算期结束后的主管税务机关。年度汇算结束后,将按规则给未按时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确定一个主管税务机关。这一做法,便于纳税人后续办理年度汇算时找到主管税务机关为其提供涉税服务管理。

  3月2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正式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纳税人,可以从今年1月1日起享受新的专项附加扣除。至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增加到了7项,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据了解,3月29日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即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不方便自行填报的也可以将有关信息提交给任职单位代为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单位每月发工资的时候享受,也可以在次年汇算时一并享受。今年前几个月没有享受到的扣除,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一次性补充扣除。比如,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单位,单位即可为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享受前4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若纳税人5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单位,单位可为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享受前5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