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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国基盛扬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
时间:2022-09-01 04:05 阅读:
8月8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苏苏园应急罚﹝2022﹞189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国基盛扬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项,罚款1.8万元。
苏州国基盛扬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24日,法定代表人邢利华,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9号唯亭工业坊A3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