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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华安等4财险公司因拒保机动车交强险领罚单

时间:2021-10-12 17:32 阅读:

  记者注意到,近日,江苏无锡银保监分局披露系列罚单,其中,4家财险公司因拒保机动车交强险领罚单。

  具体包括,人保财险无锡市滨湖支公司黄巷营业部、国寿财险无锡市中心支公司、华安财险无锡中心支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平安财险锡山支公司东亭营销服务部,主要违法违规事由(案由)为“拒绝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分别被罚款10万元。

  不同于商业保险,交强险属于强制类保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条例还明确,保险公司拒绝或者拖延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从业内情况来看,被拒保的车辆多为摩托车、货车等风险较高的车型,出险率也普遍较高。尤其是在2020年9月车险综改后,提高交强险保障水平,将交强险种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至20万元,给保险公司经营带来一定压力。

  “交强险按规需强制购买,保险公司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保或变相拒保”,一位律师向记者介绍,对于拒保情况,消费者可以向保险行业协会反映,由协会进行协调,也可以向银保监局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