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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结婚以后父母把房子过户到我一人名下,

时间:2021-04-02 21:02 阅读:

  父母将自己的房产通过赠与方式给到子女、仅登记子女一方名字,视为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房产属于受赠人个人财产。这里给出两条法律依据: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三)可以理解为:父母房产登记子女名字,即为确定只归一方。所以,若题主父母采取赠与方式,结论是:房子属于个人财产。

  赠与需要缴纳3%契税,买卖满足条件的情况下需要缴纳的税点比较低(最低1%契税),所以可能会选择买卖方式、但是是“假买卖”——即子女并不会把钱给到父母。这时候,这笔钱将作为子女的债务,而多数情况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对等原则,房子也就相当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