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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改什么?

时间:2024-07-11 23:37 阅读:

  表示:“新一轮改革谋划需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重视央地关系尤其是事权责任的进一步理顺,逐步深化省以下改革,推动建设与新形势、新动能相适应的财税体制。”

  分析指出,中长期方向在增加财源并给予地方主力税种。当前是科技创新突破的过渡期,需求增长的瓶颈期阶段,需求和供给的匹配仍然是宏观经济结构中最重要的问题。财政改革不仅仅只涉及消费税和央地分配,稳定扩大需求才是下一步改革核心。

  表示:建议延续以共享税为主的地方税体系,并逐步确立主体税种增厚财力。从财力保障及征管效率出发,现阶段应延续以共享税为主的地方税体系,建议适当提高地方分成比例,以保证地方财力稳定和可持续。

  同时,建议继续推进消费税改革,目前消费税占全国税收的比例大约10%,后续可逐步后移征收至批发零售环节,拓宽税源,并适当下放地方,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长期须着眼于形成财源稳定的地方税长效机制,共享税相比地方专享税而言,对地方政府发展经济、涵养税源的激励作用相对较弱,地方政府仍应因地制宜,逐步形成以地方专享税为主的地方税体系。

  中长期看,贾东旭认为,肯定要坚持培育地方收入的大方向,焦点仍存在财产性税收方面,不过短期内需审慎。“需要注意的是,消费税改革对财政和经济影响是长期性的,对短期影响有限。而财政问题是长短期均需要面对的,二者不能偏废。财政短期问题可能仍然需要融资来解决。”

  有关目前分税制所存在的更多的问题,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在一文中指出: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仍不清晰,地方政府承担过多的事权和支出责任,中央支出占比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不合理,地方税体系构建需另寻出路,地方政府积极性有待进一步发挥,非税收入占比偏高;转移支付规模过大,结构有待完善,定位有待清晰。

  解决思路则是:强化中央政府职责,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完善税收体系,进一步优化政府间收入划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结构和明确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