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 北京住房租赁企业:10 月施行新办法 时间:2024-08-01 05:17 阅读: 7 月 31 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正式推出。 该办法自今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主要针对北京市内承租他人住房从事转租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 办法规定,押金依约存入托管账户,单次收租超 3 个月的,租金部分存入监管账户。3 个月租金 1 日内划转至企业账户,其余租金按月划转,每次 1 个月租金。 上一篇:梯瓦制药:二季度营收超预期 全年展望乐观 下一篇:焦煤:后市价格或弱势 减产检修影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