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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777带头大哥,股市带头大哥最新消息
1:带头大哥777的牢狱之灾
自传吹嘘 俨如股神
“带头大哥777”本名叫王秀杰,化名王晓,1972年7月7日生,吉林省长春市人。2006年初开设博客,被股民关注追捧,随后开设讲坛,招收收费会员。
“那个穿西服的老人来找我了,但不是他本人,而是他的手下。当我跨入万国证券大门的时候才知道这个老人就是中国股市的长青树,被称为‘大陆证券教父’的管金生。”这是摘自某论坛上“带头大哥”自传中的一段话。很多人正是因为看了这段管金生如何欣赏“带头大哥”的话,才最终成为其收费群会员的。自传中,“带头大哥”将自己描写成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股神”。
引发有关部门注意的,正是这些需收费加入的群,根据等级不同,收费标准从3000元至3.7万元不等。据公安机关掌握的证据显示,已经证实的群有15个,会员1000多人。股民的证词和汇款记录是证据链中的关键。仅“带头大哥”与股民之间的交流记录,打印出来就有一麻袋,而这只是证据的一小部分。
无证券咨询资格就敢“培训”
首先,合同中数次强调收取的费用是培训费,即使这样也规避不了违法、违规,因为如果培训内容是股票投资和操作,也需要证券咨询资格。
“赠予”部分欺诈性最强
其次,“赠予”部分是欺诈性最强的。“带头大哥”一直强调,这些钱是他的,他出钱成立基金,大家有分红权利,但这些钱明明是投资者的。
强调义务实为“提供服务”
“带头大哥”一直强调甲方(即“带头大哥”)不对乙方(即投资者)有指导操作或者提供股票咨询的义务,而大家都知道,参加他这个群的投资者,恰恰都需要他提供这种服务,而“带头大哥”也确实提供了这种服务,这就说明此前规定的条款都是为了逃脱法律制裁、欺诈投资者所设置的。
财报和交割单无从“查证”
合同规定可以退出,但乙方的退出申请应在第一次分红后提出,退出申请必须在收到年度财务报告之日起30日向甲方提出,否则退出申请无效,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可通知乙方召开团队全体会议,对会议决议,甲方享有一票否决权。按照“带头大哥”说的运作方式和分红标准,投资者至少要一年以上才能退出,财报和交割单复印件是否真实,由谁监管都成问题,何况其在最后写道,他拥有一票否决权!
东挪西凑 装点门面
“带头大哥”留于网络的个人简历曾自称混迹于邮票市场。早在2007年5月18日,就有网友质疑,“带头大哥”就是以前在邮市骗人的“啸聚英豪”。
该网友回忆到,“当时他在论坛每天吹红十字版票全北京不超过500版,我忍不住说2000版我朋友都有的。结果他说你拿出2000版我60元要,我们约定第二天下午在北京马甸邮市交割。但朋友卖掉了1000版,我只好自己凑钱又买了1000版,但最后他没来,我只好认赔卖掉那1000版,损失了1万多元。”
“啸聚英豪”在某网站招收会员,说每个人拿2万元,共召集了十多人。后来看到有人发帖寻找他索赔。去年4月后,此人基本在邮票评论方面没有踪影了。
王秀杰公司的一名股评师在接受警方传讯时,承认网上所说“带头大哥”从股市赚了几千万元纯属子虚乌有,为的是忽悠股民加入收费群。在审讯中,王秀杰说自己每天要消费6000元,烟要抽100元钱一包。而这些装点门面的费用大多是东挪西凑而来的,王秀杰原来的同事刘先生出示欠条,称当年王秀杰曾借钱不还。7月11日,他拿出的借款凭证显示,1999年11月1日—2000年10月26日,王秀杰以付给20%—23%高息的许诺先后从刘先生处借款6次,本息合计高达30.15万元。据称,多年来,他只从王秀杰处拿回9.5万元。
2:带头大哥777的大哥结局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2007年7月19日证实,吉林省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向该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带头大哥777”王秀杰。检察院一位工作人员证实此案涉案金额高达1300多万元。
“带头大哥777”案件的卷宗、证据已一并移交给了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院预计将在一周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长春市检察院一位主管宣传工作的负责人证实,警方是以王秀杰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请批准逮捕的,涉案金额初步定为1300多万元。
2007年7月24日,“带头大哥777”王秀杰被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正式批捕。
2007年7月17日上午王秀杰被吉林省公安厅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向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检方在七天内做出了批捕的决定,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此案件的过程中,提出了五项需警方补充侦查的内容,其中包括“带头大哥”是否存在偷税、漏税等行为。
警方表示,“带头大哥777”真名为王秀杰,并非如他所称出自高级干部家庭。他自2007年2月以来,开始在网上设群传授股票经验,因其自称对股票预测准确率超过90%,又自诩为“散户的保护神”。因此许多人通过缴费方式申请加入了“带头大哥777”的群。股民缴费最少的每人每年3000元,最多的竟达3万多元。经查明,“带头大哥777”在博客上的自我介绍多为不实之词。据了解,此案涉案金额上千万元,数额巨大。
2008年5月23日,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秀杰(曾用名:王晓,网名:带头大哥777)涉嫌非法经营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部分股民誉为“股神”的王秀杰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款人民币20.561272万元上缴国库。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12月10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秀杰为非法获利,在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情况下,自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多次在互联网上发布招募会员信息,先后以每人每年3000元、5000元、7000元、9000元、10000元、13000元、27000元、37000元不等的标准建立777团队、快乐777团队、777财聚团队、777财宝团队、777黄金(205,-3.08,-1.48%,吧)客户、777铂金客户、777钻石客户收费,并对交费会员进行证券指导,收取16名会员交纳的会费,非法经营收入205,612.72元,被非法占有。案发后,赃款被公安机关扣押。
绿园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秀杰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收入205,612.72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四十七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王秀杰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款人民币205,612.72元上缴国库。
3:带头大哥777的具体资料
2006年起,自封“带头大哥”的王秀杰在博客上发表的“个性”股评文章逐渐在网民中传播,这些股评多是直接告诉网民应该持有还是抛出,股指是上涨还是下跌。“带头大哥”自称对股票预测准确率超过90%,又自诩为“散户的保护神”,但他显然并不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公益活动者,而是在声名鹊起之后,以吸纳会员的名义收取培训费和资料费。“带头大哥”共开设了级别不等的若干群,分别按不同标准收取相应的费用,其中“黄金群是1.3万一年,铂金群2.7万一年,白金群3.9万一年”。截至案发时,会员人数已经逼近千人,据估计“带头大哥”已敛财1300万元左右。
2007年7月2日,“带头大哥”王秀杰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吉林省警方刑事拘留。7月24日,沸沸扬扬的天下第一博主“带头大哥777”(真名王秀杰),被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
证监会此前在对带头大哥案的通报中披露的数字是,2007年1月起,王秀杰曾设收费群13个,开展收费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收费标准分别为3000元、5000元至37000元不等,涉案金额上千万元。
但起诉书中认定的数字是,自2006年5月开始至2007年5月,王秀杰收取16名会员交纳的会费,非法经营收入20余万元。
4:带头大哥777 所说的 四小龙,是哪些股票
下面以带有成交量的分时走势图,分别说明数种典型的单个日K线图的形成过程和不同含义。分时走势图记录了股价的全天走势,不同的走势形成了不同种类的K线,而同一种K线却因股价走势不同而各具不同的含义。
5:带头大哥777怎么不更换新网易博客了
早就被抓了.
6:带头大哥777新浪博客
带头大哥新浪博客地址 : 这是他新浪的唯一博客,我关注他的这个博客很久了,分析的还不错,不知道你是不是想要的这个,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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