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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出台21条措施 鼓励高校毕业生来宁就业创业

时间:2023-01-13 18:32 阅读:

  经市政府同意,近日,宁德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鼓励高校毕业生来宁就业创业若干措施》,从二十一个方面切实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举措包括发放生活补贴、加大政策性岗位开发、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拓展新兴领域毕业生就业空间、支持企业吸纳就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就业、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引导鼓励返乡入乡创业、支持创业项目落地发展、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增强创业融资和政府采购扶持、落实税收减免政策、提升创业载体服务、加强创业安居保障、强化实名制就业服务、强化就业技能培训、强化精准招聘服务、提供档案接收保管服务、完善数据统计工作、突出就业创业宣传引领、加强组织领导等二十一个方面。

  

  再比如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返乡入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对高校毕业生在市内创办创业主体,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经评审获得省、市启动资金扶持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自主创业项目,可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申报每月不少于600元生活补助,连续三年。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商注册所在县财政各承担50%。已领取我市各类人才补助的,采取就高从优不重复的领取原则。

  对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金、银、铜奖并在宁落地发展6个月以上的创业项目,有条件的县可给予金奖30万元、银奖20万元、铜奖10万元创业项目落地补贴,所需资金可从各级创业支持资金列支。

  在服务保障方面,支持各地加大高校毕业生创业安居保障力度,统筹商品住房、市场租赁住房等社会资源和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公共产品,多渠道解决高校毕业生创业居住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可为在创业地无自有住房且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创业高校毕业生发放每月500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持续开展民企稳岗促就业和国企招聘季等系列招聘活动。对工作单位在我市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宁德市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根据管辖范围提供免费档案接收及管理服务。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若干措施》还支持拓展新兴领域毕业生就业空间,支持线上教育、文化创意、新媒体运营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微商店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就业,引导高校毕业生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多个领域灵活就业。把灵活就业纳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加强灵活就业岗位信息的归集和发布,为毕业生灵活就业提供支撑。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扶持更多高校毕业生通过灵活方式就业。鼓励各级高层次人才创领办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