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 张家港保税区长隆新材料有限公司VOC未密闭被处罚 时间:2023-01-21 18:26 阅读: 11月10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2第275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张家港保税区长隆新材料有限公司VOC未密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罚款2万元。 张家港保税区长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22日,法定代表人赵纪争,住所:张家港保税区港澳路西侧海纶工业厂房内。 上一篇:金华市决咨委调研组来义乌市调研 下一篇:吴江市宝冠纺织整理有限公司违反产生VOCs生产活动规定被罚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