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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发行承销新规初见成效PO有效报价区间最大扩至40%买方内部
剔除1%的最高报价后、高于四数孰低值的有效报价区间为7.18元/股至8.00元/股,有效报价区间宽度约11%,的有效报价区间进一步扩大到20%至40%。
从定价情况看,发行价7.18元/股,发行市盈率20.29倍,较网下投资者报价“四数孰低值”上浮0.08元/股(超出幅度为1.13%),卖方定价权有所强化。科创板后续3单买方内部博弈持续增强,报价中枢有一定上升。从投资者入围的情况看,科创板4单项目入围比例在31%至87%之间,较规则调整前有所下降,买方内部博弈加强。
值得一提的是,在高铁电气项目中,报价集中于7.14元/股、7.15元/股的大量配售对象(占比约25%)因报价低于发行价而未入围,而入围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的数量大幅提升,进而使得科创板后续3单项目买方内部博弈进一步强化,报价进一步分散。
市场人士认为,这次询价制度调整,加大了买卖双方的激励和约束,给了更多的市场选择空间。其中,将高价剔除比例由“不低于10%”调整为“不超过3%”(并倡议不低于1%),有利于缓解投资者自主报价被剔除的心理顾虑,引导其独立研究、自主参与;取消定价突破“四数孰低值”时需延迟发行的要求,有效扩大了发行人定价决策空间,有利于促使买卖双方博弈回归均衡;同时,网下投资者入围比例降低,也打破了市场既有的买方报价联盟,有利于强化买方内部博弈。
询价机制作为注册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备受市场关注。业内人士认为,从当前环境来看,卖方机构的定价能力、买方机构独立研究能力都有待提升,市场博弈过程中,机构的声誉评价体系也在逐渐完善。注册制改革下的询价制度也必须适应当前的市场环境。源源不断地提供建设“有效市场”的制度供给,才能牢牢遵循将定价权交给市场的原则。
“公平竞争是市场有效的基础所在。”田利辉认为,买卖双方需要基于上市公司公允价值、行业前景和市场环境进行充分博弈,激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打破“四个值”的绝对束缚,进行合理合情合规的市场化定价。
华泰联合证券执行委员会委员张雷此前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买卖双方要实现充分博弈,最有效的方式是进一步放宽突破“四个值”孰低值的比例。
与此同时,市场人士提出,在完善基础制度建设的同时还要加强自律监管,监管要“硬”,对一些触碰规则底线、挑战监管的行为应加大惩处力度,才能保证制度效用可以运行在正确的航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