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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议题一般包括什么

时间:2021-09-08 06:12 阅读:

  召开股东会通知内容有哪些

  通知内容
(一)、境内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集通知的内容:
①会议的时问、地点和会议期限;
②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③以明显的文字说明;
④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⑤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⑥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二)、境外上市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集通知的内容:
①指定会议的地点、日期和时间;
②说明会议将讨论的事项;
③向股东提供为使股东对将讨论的事项作出明智决定所需要的资料及解释;此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提出合并、购回股份、股本重组或者其他改组时,应当提供拟议中的交易的具体条件和合同(如果有的话),并对其起因和后果作出认真的解释;
④如任何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与将讨论的事项有重要利害关系,应当披露其利害关系的性质和程度:如果将讨论的事项对该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股东的影响有别于对其他同类别股东的影响,则应当说明其区别;
⑤载有任何拟在会议上提议通过的特别决议的全文;
⑥以明显的文字说明,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有权委任一位或者一位以上的股东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⑦载明会议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有哪些形式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二种形式。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公司法(2005年修订)
第四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什么叫股东大会议题

  股东会议纪要
一、时间:
二、地点:
三、会议主持人:
四、出席会议股东:
五、会议决定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 出资形式:或实物
各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及占有股份比例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实缴出资额
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于 年 月 日前缴足。
3、公司经营范围为:
4、讨论通过公司章程。
5、讨论通过公司组织机构: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首届股东会成员:
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名。会议决定由 任执行董事,并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设经理一名,会议决定 为经理。
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一名。会议决定由 担任公司监事。
6、会议决议以 作为公司的办公场所。
7、会议决议全权委托公司员工 持有关文件、证件到 申请办理公司设立登记事宜。
全体股东签名:
年 月 日

  首届股东会会议议题该怎么写

  股东会议纪要
一、时间:
二、地点:
三、会议主持人:
四、出席会议股东:
五、会议决定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 出资形式:或实物
各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及占有股份比例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实缴出资额
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于 年 月 日前缴足。
3、公司经营范围为:
4、讨论通过公司章程。
5、讨论通过公司组织机构: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首届股东会成员:
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名。会议决定由 任执行董事,并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设经理一名,会议决定 为经理。
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一名。会议决定由 担任公司监事。
6、会议决议以 作为公司的办公场所。
7、会议决议全权委托公司员工 持有关文件、证件到 申请办理公司设立登记事宜。
全体股东签名:
年 月 日

  股东大会的类型包括哪些

  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股东大会有三种: 1、法定大会 凡是公开招股的股份公司,从它开始营业之日算起,一般规定在最短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时期内举行一次公司全体股东大会。会议主要任务是审查公司董事在开会之前14天向公司各股东提出的法定报告。目的在于命让所有股东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全部概况以及进行重要业务是否具有牢固的基础。 2、年度大会 股东大会定期会议又称为股东大会年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通常是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的6个月内召开。由于股东大会定期大会的召开大都为法律的强制,所以世界各国一般不对该会议的召集条件做出具体规定。 年度大会内容包括:选举董事,变更公司章程,宣布股息,讨论增加或者减少公司资本,审查董事会提出的营业报告,等等。 3、临时大会 临时大会讨论临时的紧迫问题。除了上述三种大会外,还有特种股东会议。 股东大会临时会议通常是由于发生了涉及公司及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无法等到股东大会年会召开而临时召集的股东会议。 关于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条件,世界主要国家大致有三种立法体例:列举式、抽象式和结合式。我国采取的是列举式,《公司法》第101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德国、日本等国家的法律则采取的是抽象式的立法例,即不具体列举召集条件,而将决定权交由召集权人根据需要确定。德国《股份公司法》第121条第1款规定:“股东大会应当在法律或章程规定的情形下以及在公司的利益需要时召集。”日本《商法典》也规定:“临时全会于必要时随时召集。”而英国公司法在规定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条件时,则采取了结合式的办法,即在规定抽象的召集条件之后,对法律认为重要的事项进行列举。其规定为:股东临时会可于必要时随时召集,尤其是涉及到章程变更、公司的转化、限制股份转让的新规则、董事竞业的认可、董事私人交易责任的免除等。

  股东大会的成员包括哪些

  股东大会的三种形式
1、法定大会
凡是公开招股的股份公司,从它开始营业之日算起,一般规定在最短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时期内举行一次公司全体股东大会。会议主要任务是审查公司董事在开会之前14天向公司各股东提出的法定报告。目的在于让所有股东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全部概况以及进行重要业务是否具有牢固的基础。
2、年度大会
股东大会定期会议又称为股东大会年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通常是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的6个月内召开。由于年度股东大会定期的召开大都为法律所强制,所以世界各国一般不对该会议的召集条件做出具体规定。
年度大会内容包括:选举董事,变更公司章程,宣布股息,讨论增加或者减少公司资本,审查董事会提出的营业报告,等等。
3、临时大会
临时大会讨论临时的紧迫问题。除了上述三种大会外,还有特种股东会议。